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部署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的政策举措,增强经济恢复发展拉动力;确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,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。
会议指出,建设法治政府,必须依法行政,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。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,压缩自由裁量空间,避免执法畸轻畸重。一是坚持执法为民,维护公平正义,稳定社会预期。二是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,必须于法于规有据。三是规范行政执法。有权不能任性,做事要合法合规,解决执法简单粗暴“一刀切”等问题。为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,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,会议决定,取消29个罚款事项,用其他方式规范管理;对24个一般或轻微违规行为,按过罚相当原则降低罚款数额。严禁乱收费乱罚款。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,各财政供养单位要勤俭办一切事业,腾出资金优先保障基本民生。